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胡锦涛总书记在六中全会上也特别强调,要“促进城乡、区域文化一体化发展,推动文化资源向农村、基层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这些精辟论述,明确了我国文化建设的工作重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加快农村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2年2月,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向社会发布。此时,内蒙古自治区两会正在召开,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打造草原文化品牌,推动草原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不断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 一、鄂尔多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我国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农村,民族、民间文化的主要源头也在农村。但是目前,农村又是我国文化基础最薄弱、发展最滞后的区域。如果这种状况不改变,中央对文化建设所提出的总体目标和一系列战略部署就不可能实现,同时也就不可能有全国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因此,加快农村文化建设,事关全局、关乎长远,意义非常重大。 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是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需要。随着农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在精神层面求新、求乐、求变的愿望日益强烈。这就需要我们尊重他们的意愿、满足他们的需求,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向他们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与城镇居民一起共享文化改革发展的成果。 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是解决好当前农村中信仰、道德问题的需要。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日益深入,人们的思想日趋活跃、观念不断碰撞,精神文化生活的选择性、多样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在现实中我们不难发现,在一些农村,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恶习又死灰复燃,封建迷信思想又有所抬头,非法宗教活动又有蔓延之势,致使在少数农村出现了信仰迷茫、精神空虚和道德滑坡。面对这些现象,我们只有通过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才能寓教于乐、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引导农民群众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重塑正直善良、互助友爱、诚实守信的道德操守。 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是促进村民关系和谐融洽的需要。邻里关系、村民关系和谐融洽,是乡村文明、农村稳定的重要前提。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一个变化就是邻里之间,村民之间的联系和交往明显减少,人际关系日趋淡漠,加之少部分人追逐利益的冲动日益强烈,从而导致邻里关系疏远、村民之间互助友爱的传统逐渐丧失。在个别地方,由于很小的利益纠纷,就可能导致严重的矛盾冲突。对于这样的状况,应该通过分散的村民重新组织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让他们在快乐愉快的活动中进行思想沟通和感情交流,增进彼此间的认同关系,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有意的文化氛围。 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是抚慰心灵、排解寂寞的需要。在广大农村青壮年劳动进城务工的过程中,农村留守老人和少年儿童的现象日趋凸显,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最突出的就是孤独寂寞、情亲缺失,严重影响了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要改变这种状况,一个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提供乐观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文化活动,来体现社会对他们的人文关怀,增强他们生活的信息和勇气。 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是实现文化公平的需要。享受基本的、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益。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也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当前,在城镇居民文化生活得到极大丰富的同时,广大农村尤其是边远落后的农村,大多数农民群众还享受不到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收广播电视难、看戏难、读书看报难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这就造成文化发展在城乡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只有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增加服务内容,才能缩小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差距,保障农村的基本文化权益,真正体现文化的公平。 加快农村文化建设是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民族、民间和民俗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传承和弘扬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对民族、民间和民俗文化进行发掘和整理。目前,这些亟待发掘的宝贵文化遗产,大多数都保存并流传在广大农村。因此,加快农村文化建设,在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必将会促进民族民间和民俗文化的繁荣,从而对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产生积极的作用。 二、鄂尔多斯农村文化建设的成果 鄂尔多斯文化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及丰富了自身内涵。改革开放以来,鄂尔多斯文化不断传承发扬,创新思维,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文化与经济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创造了举世瞩目的“鄂尔多斯模式”,实现了由“鄂尔多斯经济现象”向“鄂尔多斯模式”的嬗变和跨越。 大文化建设的主要特点即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相互促进,以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和谐的全面发展。文化大市建设成为实现科学发展观促进城市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文化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融洽、渗透,产生了“鄂尔多斯生态现象”,创造了基于“鄂尔多斯经济现象”、“鄂尔多斯文化现象”、“鄂尔多斯生态现象”基础上的本质概括——“鄂尔多斯模式”,推动了鄂尔多斯实现新的更好的跨越。2007年,鄂尔多斯市被评为全国十大金融生态城市和投资环境百强城市,地区综合实力跃居全国百强城市第28位。 文化产业作为经济与文化的结晶,经过多年的积累,目前已成为第三产业中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成吉思汗陵祭祀、鄂尔多斯婚礼、鄂尔多斯民歌、鄂尔多斯古如歌和漫瀚调已列入全国非物产文化保护名录,内蒙古准格尔旗等被评为自治区级漫瀚调艺术之乡。蒙古剧《银碗》、《森吉德玛》、民族舞蹈诗《鄂尔多斯情愫》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和“文化奖”,大型民族舞蹈诗《鄂尔多斯婚礼》入选国家30台精品剧目。文化旅游业发展已成为文化产业的领军行业。 公共文化产品日益丰富,新建了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大剧院、博物馆等现代化的大型公共文化场所总面积达到14万平方米。各旗区新建影剧院四个、改建一批文化馆,图书馆,全市59个乡苏木镇办事处均建有文化站,其中有47个文化站室面积达到800平方米以上;全市有社区文化中心15个,嘎查村社区文化室901个,公共服务点229个、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总面积达29.7万平方米,全市人均0.2平方米。 三、建设农村文化的有利条件和弱点 鄂尔多斯是成吉思汗的长眠地,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沉淀,“河套文化”、“青铜器文化”、“祭祀文化”、“草原文化”养育着草原儿女。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各族人民创造了绚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悠扬的长调民歌、清新的短调民歌和浓郁的蒙古族歌舞文化、服饰文化、饮食文化,无不体现着鄂尔多斯历史文化的久远和沧桑,为鄂尔多斯文化发展奠定了浑厚的历史根基。 鄂尔多斯市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文化大市,实施“结构转型,创新强市,城乡统筹,集约发展”战略,起点高,动作快,发展快速,效果良好,是西部地区首屈一指的经济强市。投资建设了鄂尔多斯博物馆、图书馆、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改建了革命历史博物馆、青铜器博物馆,这些新改建场馆,设施齐全,档次高,功能全,增强了鄂尔多斯文化发展后劲。投资建设了多条城市景观(河)带等集休闲文化欣赏、艺术品位一体化的文化市政建筑,市民在休闲娱乐中充分享受着文化盛宴,吸收着文化素养。 看到文化发展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制约和影响文化大市建设的弱点: 人才资源相对缺乏。建设文化大市,文化人才是关键,多年来,鄂尔多斯市文化人才队伍相对短缺,名人名师更少,高质量、高水平、有影响的文化作品较少,即使出了几个文化名人,也相继离开了鄂尔多斯。此外,文化人才的价值体现也不够,特别是本土人才,收入少,待遇低,创作热情不高。 文化精品较少。鄂尔多斯文化建设受经济发展制约,历史欠账较多,起步较晚,文化精品很少,除成吉思汗陵文化影响力较大外,多年来我们对鄂尔多斯文化精品的挖掘和建设力度不够,大量文化精品急需发掘建设。 文化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多年来,鄂尔多斯文化产业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无论是规模,还是效益相对落后,更谈不上与发达国家相比。文化产业没有形成规模,档次较低,个体分散,零敲碎打,市场开拓不足。 群众对文化的认识水平需要提高。一些群众对文化产品的认识是渐进性的,特别是文化水平低的进城农民和多数外来打工者,欣赏水平低。提升人的素质,培育人的情操,体现人的价值,急需在宣传上做足文章,在引导上下足功夫。 四、建设鄂尔多斯文化大市应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快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六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扩大覆盖、消除盲点、提高标准、完善服务、改进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采取共建、共用、共享的方式,改造和新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尽快在所有乡镇建成功能齐全的综合文化站,鼓励和帮助以多种形式在行政村建立文化活动室,为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读书、培训以及各种文体活动提供基本的阵地和场所。 二是创作生产和采购配送农民喜爱、积极健康的文化产品。要按照农民的意愿和喜好,以政府采购的形式,量身定做和组织配送有针对性的影视、报刊、书籍和演艺产品,重点解决农村看书报、戏曲和电影电视难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基本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实施好一批深受农民欢迎的文化惠民工程;鼓励文化单位面向农村提供流动服务、网点服务;以政府采购或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文艺院团和电影放映企业走村入户为农民进行文艺演出和电影放映,让农民群众在家门口也能享受到高品质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三是鼓励开展各种生动活泼、格调健康的文化活动。要充分利用节庆和农闲时间,组织村民开展戏曲表演、歌舞演出、书画展示、文体比赛等一系列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在文化活动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努力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乡土气息浓郁的文化氛围。 四是鼓励和扶持在文化资源富集、靠近旅游景区和交通便利的农村发展有地域特色、民族风情的文化产业。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信息服务,鼓励和引导这些地方的农民大力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比如加工生产地方工艺品和民族服饰、进行书法绘画创作和歌舞戏曲表演、开发地方特色饮食、开展民族文化旅游等。以此实现农民不离土离乡,就能就近从事文化产业,为他们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另外,在这一过程中,既可以弘扬当地优秀的乡土文化,还能够增强农民群众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五是为农村输送文化建设急需的各类人才。从村文化建设最缺的是专业人才,因此可以考虑县和乡镇文化馆(站)的工作人员分别兼任辖区内村级的文化辅导员,文化部门招录的高校毕业生可先到农村担任一到两年的文化辅导员,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到农村做文化服务志愿者,也可以采取“县聘、乡管、村用”的方式为农村配备负责文化的工作人员,以此来解决农村文化创作、生产及活动有人指导、培训和组织。另外,要注重发现和培养农村文化能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文化发展中的带头示范作用。 六是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无论是农村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配送各种文化产品、组织文艺活动,都离不开资金的投入。因此,要按照六中全会《决定》中关于“中央、省、市三级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文化建设”的要求,在财政经费中安排设立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产品采购、文化活动开展、文化产业开发的扶持。这样才能确保所需建设的项目和开展的活动有基本的、稳定的财力保障。 总之,文化大市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突破口也在农村。只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就能够加快农村文化建设的步伐,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早日实现。
作者系鄂尔多斯市委党校教授,鄂尔多斯学研究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