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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二节 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来源:《鄂托克旗文化风采》 作者:乌宁夫编著 人气: 发布时间:2024-07-10
摘要:鄂托克旗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且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鄂托克旗鄂尔多斯乃日、布和别力古台祭祀遗冢阿拉格苏勒德祭祀、泉水祭祀、拖雷伊金祭奠等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
        鄂托克旗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且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鄂托克旗鄂尔多斯“乃日”、布和别力古台祭祀遗冢阿拉格苏勒德祭祀、泉水祭祀、拖雷伊金祭奠等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德木楚格古如、骆驼圣火祭、鄂尔多斯西部蒙古族头饰及制作工艺、全羊宴、鄂尔多斯西部蒙古族服饰及制作工艺等20个项目入选市级保护名录。仁庆道尔吉、巴达玛道尔吉、孟都、布仁巴雅尔、阿木古浪、道特呼、乌云达来、娜音、其日买呼等11人被命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乌敦珠拉、温丽挑、纳瓦、鄂尔德木图、达日格日勒、芒来巴特尔、苏雅达来、敖腾巴雅尔等31人被命名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命名鄂托克旗为“中国成吉思汗圣火文化之乡”,并建立“中国成吉思汗圣火文化保护基地”、鄂尔多斯“乃日”文化之乡、“自治区文艺之乡”、“民间故事之乡”、“中国成吉思汗圣火文化之乡”、“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鄂尔多斯婚礼音乐文化传承保护中心”。
        近年来,鄂托克旗党委、政府通过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全面系统挖掘整理非遗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区域及存续状况,将工作重心放在非遗项目的传承与保护上,推动了非遗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据第三次文物普查(始于2007年4月,止于2011年12月)得知,全旗发现包括石器时代遗址、古城遗址、古长城、王府遗址、敖包遗址、革命遗址以及石窟、岩画和名人故居等不可移动文物共92处,其中,国保单位3处(阿尔寨石窟、秦长城、桌子山岩画群),区保单位5处(苏里格庙、伊克乌素新石器村落遗址、阿贵塔拉石窟、迪雅阿贵庙、百眼井遗址),市保单位24处,旗保单位22处,馆藏文物达1700件。现有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个,代表性传承人9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4个,代表性传承人31人,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4个,代表性传承人34人。如鲍迪玛的《鄂尔多斯雅托嘎》,达楞巴雅尔的《走马驯养技艺》,包金山的《蒙古文书法》,敖特根其劳、德木其格扎布的《鄂尔多斯蒙古族马具制作技艺》,查汗得格德的《鄂尔多斯西部蒙古族头饰及制作工艺》,达来都楞的《鄂尔多斯“乃日”》,那仁萨那的《阿拉格苏勒德祭祀》等,这些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被市文化局公布为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从普查的情况来看,鄂托克旗的民间音乐、民间文学、传统医药、民俗、民间手工技艺资源较为丰富,占普查项目的60%以上。从传承情况看,有相当一部分传承人年事已高,且后继无人,传承情况不容乐观,在普查中有些项目已经失传,如蒙古包制作技艺、蒙古族毡子制作技艺和顶碗舞等项目已失传,这充分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11年10月12日至20日,自治区、市、旗、苏木镇、嘎查村五级普查组完成试点苏木镇的普查工作。试点苏木镇的普查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鄂尔多斯市群众艺术馆有关专家的现场培训指导下进行,来自鄂托克旗50名普查员认真学习,现场受惠,积累经验,为下一步的普查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理论基础。10月21日至11月14日对鄂托克旗5个苏木镇分别开展普查,共出动普查车11辆,总行程达8万公里,走访调查传承人310人,调查入户覆盖率达到100%,基本掌握了鄂托克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同年,自治区文化厅将鄂托克旗确定为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应用试点旗县,全面系统地开展了鄂托克旗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普查工作。普查主要对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项目进行普查。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分布在民间的乌力格尔、蒙古族白食制作技艺、鄂尔多斯搏克、敖包祭祀、“查玛”舞、祝赞词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第一次有了比较系统、完整、详尽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记录。走访了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表演者、讲述者,掌握了极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及传承人信息。搜集到大量文字、图片、实物等材料,针对大量的数据,建立了档案资料室和数据库,收录文字记录1500页40余万字、照片3904张、音频5244分钟、视频5004分钟、原始影像磁带164盒,建立了鄂托克旗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陈列室和文献资料陈列室,共陈列实物86件、文献资料47本。出版了《鄂托克旗蒙古族祭祀文化》《鄂托克旗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报告(鄂托克旗卷)》《鄂托克旗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图文集》等图书,从不同侧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鄂托克旗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鄂托克旗蒙歌友会队先后录制发行《鄂尔多斯原生态民歌》DVD系列专辑4部,收录鄂尔多斯民歌60多首。
        十八大以来,鄂托克旗成功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5项——鄂尔多斯蒙医传统正骨术、鄂尔多斯走马驯养技艺、蒙古族马具制作技艺、蒙古文书法、鄂尔多斯雅托嘎。拖雷伊金祭奠祭祀项目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举办了鄂托克旗2013年“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活动期间为鄂托克旗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授牌发证,开展了“大手牵小手”新老两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讲解活动、鄂托克旗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展示展销活动、鄂托克旗非物质文化遗产舞台展演活动,向群众发放了文化遗产保护法宣传材料,并免费开放各类展览等,吸引群众5000余人。为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鄂托克旗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陈列室,展览陈列民族服饰、生活生产工具、民俗礼仪用具等400余件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并免费对外开放,共吸引观众1万余人,为群众更好地了解、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平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产物,也是人类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文化,总体状况呈现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具有明显的动态变化。其一随着时间的流逝,因非物质文化遗产持有人的死亡等自然原因,数量在不断减少;其二随着人口迁移和区域开发等原因,项目在不同地区间流动,像“鄂尔多斯乃日”等项目就是随着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人口转移迁入到乌兰镇地区;其三由于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保护措施的力度增加等因素,新的项目不断被发现,老的项目逐渐被恢复,数量和种类因此而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文化的特性尤其明显。
        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维护地区文化多样性、延续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地区软实力的核心构成部分。做好鄂托克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利于把握文化建设灵魂、弘扬鄂托克人文精神、培育鄂托克地域文化、建设文化大旗、优化文化环境、建设幸福和谐新鄂托克、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来源:乌宁夫编著《鄂托克旗文化风采》,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21年11月出版
责任编辑:乌宁夫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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