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立足全局,准确把握我市当前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期、产业结构优化期、改革创新关键期的阶段性特征,紧密结合市情实际,与时俱进地提出了“凝心聚力,转型发展,创新创业,再铸辉煌,建设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更好、民族更加团结、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生态更加文明、各族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的璀璨明珠”的奋斗目标,指明了新的历史时期鄂尔多斯发展的前进方向。全市财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要紧紧围绕转型发展做文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市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精忠理财,精准发力,构筑多元产业和多极支撑财源体系,推动财政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鄂尔多斯转型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精细管理,忠于党和政府,践行转型发展的历史使命 (一)充分认识转型是鄂尔多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随着原煤价格、销量回归平稳运行,我市整体经济从低基数上的高增长转入平稳增长阶段,公共财政也随之进入收入大幅下滑期、刚性支出维系期、政府性债务消化高峰期“三期叠加”阶段。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和税源结构单一等因素影响,从2012年1月起,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共享的主体税种首次呈现负增长态势;8月份起,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整体从特殊的高基数高增长乃至超高速增长回归到高基数低增长甚至负增长期。而刚性支出持续增长,2012年和2013年,全市用于民生事业支出分别达到376.2亿元和422.7亿元、占当年公共预算支出的77.8%和81.5%,同期民生支出增幅较财政收入高3.8个和8个百分点,加之2009年争取到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各类信贷融资从2012年起进入偿还高峰期,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收入大幅下滑、刚性支出压力激增、财政风险加剧、区域发展不协调正在成为全市财政运行的新常态,迫切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市委、政府战略部署,跳出财政看财政,将转型发展落实到推动财政可持续增长新的实践当中,着力转变“一煤独大”的资源型收入体系,加快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发展相适应的新型财源体系,实现由速度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更加充分地发挥财政为经济民生保驾护航的职责使命,更加尽责地担负起鄂尔多斯转型发展的历史重任。 (二)准确把握当前转型发展的良好基础和有利机遇,夯实转型发展的财力之基。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增长,我市积累了雄厚的经济基础,“十二五”以来GDP持续保持12%左右的增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GDP比重始终保持10%左右的合理区间、综合财力和人均财政支出一直居全区前列,真实反映出我市经济社会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特别是200多项亿元以上重大产业转型项目在2017年前陆续投达产,将成为全市新的税源增长极和支撑点。当前,受经济持续下行影响,税收增长率有所下降,但随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我市被国家发改委列为资源型经济创新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等政策的启动实施,对于破解收入质量不稳定、地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具有积极的促动作用。全市财政人要牢牢把握转型机遇期,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借力转型完善财政收支结构,依托转型实现财力增强与经济增长双赢。 (三)精准支持产业、生态、城市转型,全力以赴保障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早取得突破。一是创新思路支持工业转型发展。围绕建设国家清洁能源输出主力基地、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铝循环产业基地和西部装备制造基地,在资金、政策、市场、减负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全力支持改造提升绒纺、陶瓷等传统产业,加快促进现代煤化工、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和高新技术等特色优势产业和非煤产业规模发展,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过百亿、超千亿的地方企业。同时,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活跃市场、稳定就业、增加税收的突出作用,在全面及时落实电价补贴、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金、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财税政策基础上,设立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扶持基金,并探索以财政金融化的资金管理方式科学经营,通过无偿补助和有偿使用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和放大效应,以贷款贴息、股份参与、无息周转等多种方式,帮助中小企业突破资金瓶颈,实现良性发展。同时,依托其良好的经济效益不断反哺壮大基金池,实现良性循环,更有效地助力企业蓬勃发展,早日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二是挖潜增效扶持现代服务业转型发展。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引导政策,挖掘民间资本潜力,鼓励投向现代物流、健康休闲、服务外包、金融中介等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方位需求,使服务业成为转型发展重要支撑。立足我市得天独厚的旅游优势和旅游产业聚人气、扩就业、活市场、保增长、树形象的特点,设立扶持旅游发展专项基金,年内通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整合专项资金、调整预算、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注入等方式,重点扶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新业态项目开发和旅游品牌推介等,重点支持打造全国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和健康产业示范区,使第三产业成为拉动鄂尔多斯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三是精心培育促进农牧业转型发展。用好用足中央、自治区促进农牧业发展的各类政策和资金,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设立农牧业产业化扶持基金,探索将专项资金的无偿补助调整为股权投资等有偿使用方式,集中扶持壮大一批本土龙头企业,培育全区、全国知名的农畜产品名优品牌,实现农畜产品工业化规模生产、精细化标准生产、市场化品牌生产,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四是合理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转型发展。树立经营城市理念,从财政实际承载力出发,始终严格坚守市委、政府“不贪大求洋,不大拆大建,不铺新摊子,不花冤枉钱”的原则,将资金投入转向健全城镇基本服务体系,夯实宜居宜业的综合服务环境。突出中心城区带动,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核心城区提升和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品质城市。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在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做大做强的同时,积极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惠民政策,让基层群众享受到便利商贸服务。五是承前启后助推生态建设转型发展。把生态建设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及低碳发展的投入力度,巩固和拓展生态文明成果。同时,研究探索生态激励型财政扶持机制,逐步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引导其向环保市场、低碳产业要绿色效益,力争把鄂尔多斯建设成为国家西部生态建设示范区。六是多措并举全力服务创新驱动。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扶持体系,通过向上争取科技专项、融资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潜力大、市场前景广阔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和企业,加快自主创新研发,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四)多方筹资保障市委、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财力支撑。一是认真研究和争取国家、自治区的财政和资金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向我市倾斜,切实减轻地方财政支出压力。二是合理调度国库资金,用好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和新兴产业、新兴业态的支持,推动重点基建项目尽快投用,促进重大产业项目及早投达产,不断培植壮大新型财源体系,夯实转型发展基础。三是创新融资方式,积极配合有关旗区和市城投、国投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资源资本化、产权多元化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全力支持公路、铁路、城建、电力、水利等重大项目建设。 二、精实服务,忠于人民,躬行为民理财的根本宗旨 (一)把走群众路线作为最严明的政治纪律。敬畏群众,筑牢为民理财理念,始终把实现好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根本取向。深入开展老财政专家“察民情、督财效、聚财智”走基层活动,认真总结和检验全市财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真实成效,使全体财政干部切实走到一线,把问题解决在一线,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狠抓财政窗口单位和机关专项作风整治,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建立服务对象和群众监督的测评机制,与干部考核挂钩,推动机关作风得到根本性转变。 (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最重大的政治责任。积极履行公共财政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的责任,把有限的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实现民生政策标准不降,民生支出占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不降。一是按照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提出的“让政府过上紧日子,让老百姓日子过得更加红火”的理财思路,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遵守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将腾出和节约的财力全部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二是在确保财政可持续的基础上,把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惠民工程做细做实。全年预算安排5亿元,重点确保自治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特别是沿黄旗区、全市扶贫攻坚、乡风文明、现代农牧业等“六位一体”工程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同时,有力保障东胜区重点棚户区改造、创业就业等全市“十件惠民实事”的各类资金按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三是探索尊重民主基础上的民生,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民主听证、专家咨询、部门论证、领导决策的民生项目决策机制,通过对民生支出进行制度设计、系统规划及在不降低标准情况下进行重新整合,使一些大范围、深层次、系统性的民生问题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得到解决。四是不断完善惠农惠牧补贴“一卡通”等政策,拓宽补贴范围,创新查询方式,使群众更直观、更及时地了解到最新的补贴政策、项目、标准和资金,交给群众一本明白账、放心账、满意账。 三、精进创新,忠于改革,敏行善谋敢为的责任担当 主动顺应国家和自治区改革大势,认真学习和消化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自治区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精神,按照市委、政府统一部署,主动牵头和配合做好与财政工作相关的各项改革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按时完成。一是把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放在预算改革首位,做好新预算法配套制度建设与财税改革具体方案的衔接工作,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抓紧制定《全市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扩面、四年推广”的原则,有序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进一步清理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适时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等工作。二是落实税收制度,按照中央税制改革步骤,有序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同时,主动谋划新型地方税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煤炭资源税收从价计征、煤矿采空塌陷区和油气企业生产建设用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尽快实施。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全面清理规范行业性、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配合旗区和税务部门及时清理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三是以达拉特旗和鄂托克前旗分别列入自治区和市级“省直管县”和“扩权强县”改革试点为抓手,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旗区、园区、企业和部门的意见,积极强化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的合作,为进一步完善市以下财税体制、合理界定市与旗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奠定基础。 四、精通业务,忠于职守,笃行敬业奉献的良好操守 (一)抓好收入征管,实现速度、结构和质量有机统一。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把确保圆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等财力性收入任务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基础上,努力实现应收尽收,能收则收,为全市转型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一是将收入任务纳入市对旗区实绩考核范围,与转移支付和征收经费直接挂钩,力争时间、任务同步。二是“抓税不放费,抓大不放小”。税收方面,配合税务部门加强依法征管和稽查,深入挖掘煤炭运销、非居民税收、煤矿股权转让、分红等领域增收潜力;非税方面,加大对各类行政性收费、专项收入、国资企业经营收益及其他政府性收入的稽查征管。三是加大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欠税清缴力度,加强对当期税款的征收,做到月税月清。加快协调驻市央企注册和变更为法人机构,实现税收全部属地缴纳,实现收入与财力协调增长。四是探索建立全市“财税大数据”平台,通过有效整合市工商、税务、经信、国土、煤炭等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实现财税收入相关数据的集中和共享,从源头上实现对所有纳税人的全过程监管,把经济发展的全部成果及时足额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 (二)抓好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精神,准确深入把握各项条款的新要求,为新预算法的正式实施做好充分准备。二是建立和完善编制有程序、执行有约束、绩效有考评、内外监督相结合的财政运行机制,始终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支出原则,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专项资金兑付力度,减少资金滞留。及时清理、有效压缩和逐步消化暂付款,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大力压缩结余结转资金,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管理相衔接的约束机制,确保结转资金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5%以上,将腾出的财力优先保证教育、医疗、社保、保障性住房、扶贫等民生支出。四是进一步规范项目支出审批程序,健全完善重点项目、重点领域支出绩效评价工作,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要纳入财政部门的项目库,实现滚动监管,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三)切实抓好债务管理,有效防范政府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市化债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将各类债务和资产情况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做好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一是严格执行《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等各项制度办法,将化债任务纳入市对旗区(园区)、部门(企业)实绩考核范围,与转移支付等财力补助挂钩。二是进一步摸清债务和资产底数,充实完善债务管理台账,健全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的债务统计制度,形成对债务的长效动态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举债审批制度,强化对政府融资平台的举债授信管理,严控新增债务。三是积极争取金融信贷支持,多方筹措化债资金,用有限的资金更大限度地化解存量债务,重点解决政府欠款、民间借贷、房地产相关的三角债务。四是紧盯国务院“开正门、赌偏门、推动以政府融资平台举债为主逐步向以政府发行债券为主转变”的政策机遇,抓紧完成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为摸清“家底”、做好全国市级以上政府信用评级工作打好基础,努力在财政部下一轮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扩围中抢占先机。 作者: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