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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推进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

来源:《鄂尔多斯学拾集》2023年第2期 作者:杨雨龙 任 剑 人气: 发布时间:2023-11-23
摘要:进入新世纪以来,鄂尔多斯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持续用心用情用力,不断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连续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入围首批12个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探索走出了一条适合鄂尔多斯实际的文明创建之路
        进入新世纪以来,鄂尔多斯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持续用心用情用力,不断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连续四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入围首批12个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探索走出了一条适合鄂尔多斯实际的文明创建之路。
        一、基本情况
        2006年,市委二次全会提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
        2007年,市委组织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
        2008年,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
        2011年,荣获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
        2014年、2017年、2020年,分别蝉联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2021年,鄂尔多斯市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首批12个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之一。
        与此同时,2017年,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荣获第五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荣誉;2020年,杭锦旗荣获第六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荣誉;2021年,伊金霍洛旗、乌审旗、鄂托克旗入围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回顾总结鄂尔多斯市文明创建工作历程,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得益于各旗区及基层各单位的担当作为和真抓实干,更得益于全市220万市民群众的踔厉奋进和团结奋斗。面对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标先进、追赶超越”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委“三个四”目标任务,高位推动、高点谋划、高标建设、高质提升、高效落实,一以贯之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龙头工程、系统工程、民生工程,持续推动创建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文明城市典范。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创城”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党委主抓、亲自抓是关键。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市委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市“三个四”目标任务,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动员会专题部署、推进会专题落实。2022年,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创城工作15次,召开工作动员会议1次,推进会议5次。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组建由市委书记任总指挥的“创城”工作指挥部,常态化下设10个工作组,全方位推进督查,全过程压实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带头专题调研,亲自督导任务落实,示范带动旗区和部门“一把手”亲自上手抓“创城”。2022年,市旗(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参加相关调研活动近百次,推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工作保障。组建正处级事业单位——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内设7个科室,核定编制39名,有力确保创城工作有人负责。市级安排“创城”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引导地方按比例配套相应资金,全力保障创建任务全面落实。2022年全市投入文明城市创建资金40多亿元,有力推动创城工作高质量开展。推行“四级”包联创城工作机制,18名副厅级领导对口包联9个旗区创城工作;健全网格参与机制,划分网格7177个,选派1.6万名网格员担任创建巡查员,推动任务落细落实;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将创城工作纳入市对旗区和部门日常管理考核,创建成效与工作实绩和干部考核挂钩。2022年以来,100名先进个人获得表彰,一批突出贡献干部获提拔重用。
        (二)始终坚持为民创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始终把“人民认不认可、满不满意”作为重要标尺,推进解决“急难愁盼”,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城市更新持续提升。推进“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和“棚改平房区市场化”运营做法,完成项目建设10个;推进老旧小区提质升级,完成改造73个,惠及居民6283户;新建改造口袋公园、社区公园、体育公园79个,建成丝路小镇、亚洲艺术主题公园等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精品城镇、主题公园。二是智慧城市不断升级。建成市级指挥调度中心,接入76个部门数据,总数据量超过5.33亿条;建成政务云、警务云和信创云等,智慧城管、智慧公安等59个部门实现“云端”运行,被住建部列为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三是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绣花行动”,2022年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4.7万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3万延长米,新建改建停车场35个,推动9个自用封闭停车场向公众免费开放;新增摊位4178个,带动就业4.5万人,惠及群众20余万人,提振了城市“烟火气”。四是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施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构建起“城在林中、房在绿中、绿色环抱”的生态园林体系,获评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在城中、林水相依、人在景中”环城生态水系,康巴什区建成全国首个城市景观4A级旅游景区,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入选“中国投资热点城市”,城市整体环境质量和人居生活质量显著提升。
        (三)始终坚持全域同创。实施文明示范带动高质量发展工程,强化市域统筹,坚持市旗一体、城乡一体,协同推进“保牌”与创建,推动文明创建梯次迈进、全域覆盖。一是推进“文明”带“提名”行动。东胜区、康巴什区发挥示范引领,争创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辐射带动各旗区全面提升;准格尔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巩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结对带动伊金霍洛旗、乌审旗、鄂托克旗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达拉特旗巩固创建成果,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9个旗区全部建成自治区级以上文明城市,实现全域全覆盖。二是实施“城市”带“乡村”行动。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一体共建,以“城乡文明综合体”建设为抓手,推动城市各类资源、公共服务不断向农村牧区辐射延伸,90%以上的苏木乡镇、60%以上的嘎查村创成旗区级以上文明村镇。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城乡全覆盖,建成实践中心9个、实践所78个、实践站981个、实践点213个,3个旗区被列为国家级试点,1个旗被列为自治区级试点。三是开展“机关”带“基层”行动。发挥市级“机关”带头作用,推动各类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向基层延伸,示范带动“基层”单位、校园、社区(小区)等开展文明创建,税务、气象等行业领域示范创建覆盖率达100%。全市已建成市级以上文明单位552家、文明社区118家、文明校园75家。
        (四)始终坚持创新引领。始终将创建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常态长效推进落实。一是创新法治运用手段。制定出台自治区首部文明行为促进地方性法规——《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持续加大宣传推广和执法力度,常态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协调推动有关部门针对城市管理顽疾开展立法探索,推动出台《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以“刚性约束”推动“柔性引导”。二是创新数字赋能载体。开发建设集“巡查上报、点位管理、数据分析”等30项功能于一体的“创城智慧云平台”,推广运用“多多评”市民随手拍、电动车管理码、流动摊位管理码、商户创城码等数字创城功能,不断健全完善线上办公、线下督促落实工作制度,推动高效便捷处理各类身边不文明现象和问题。截至目前,通过平台发现并整改问题31283件,整改率84.7%。深入推进“两个平台”机制融合、数据融通,发挥“创城云”业务性强和“多多评”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优势,丰富拓展文明村镇、文明街区等多场景应用,实现文明创建全时、全域、全员、全景数字化。三是创新媒体监督方式。发挥融媒资源,常态开设“红黑榜”媒体监督专栏,点赞文明行为、曝光不文明行为32期。开展“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以“网上述职+在线评议+集中采访”形式,推进34个部门办理民生实事261件,办结率100%。借助融媒中心全新推出的《聚焦》栏目,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情于民、问计于民,推动为民办实事、解难事。
        三、主要差距和存在问题
        对标中央更高起点的创建标准,更加灵活的测评方式,以及先进城市基础扎实、经验丰富、优势明显的创建态势,鄂尔多斯市在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规划引领基础建设、统筹城市精细管理、推动常态长效创建等方面还有差距,主要有:一是常态建立机制不够完善。面对测评标准更加注重常态、测评点位更加随机的重大转变,缺乏行之有效的创建工作奖惩机制,工作不够常态,成效经不起“细评、细看、细查”。二是基础设施不够健全。老城区基础设施陈旧,配套服务设施不足,新建城区部分街巷路面、公园广场、景区景点等维护保障机制不健全,不同程度存在破损现象。城市“生命线”系统、海绵城市建设相对滞后,垃圾分类设施、老旧小区改造还在逐步推进中。三是城市管理不够精细。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交叉、条块分割,全周期、全覆盖、全过程协同的“大城管”格局尚未形成,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管理,特别是小区物业管理中市民反映强烈、意见较大,影响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和支持率。四是市民文明习惯尚未养成。市民的规则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还不强,车辆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不佩戴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依然存在,公共场所吸烟、占用盲道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
        四、努力方向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全局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对照创建新要求,认真对标先进地区,举全市之力、聚全民之智,推动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
        (一)坚持凝心铸魂,推动创新理论引领创建。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重点,制定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集中研讨,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持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抓好“四史”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以城川、桃力民红色教育培训基地为依托,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红色旅游、红色研学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三是持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深化市旗两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出重大理论宣传阐释专题专栏,建设“学习强国”鄂尔多斯学习平台,擦亮“巴雅尔开讲啦”等宣讲品牌,用好电视、广播、动漫、短视频等传播载体,以分众化传播增强理论宣传吸引力、感染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二)坚持人民至上,推动城市功能品质升级。一是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创新城市建设理念,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方式,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因地制宜优化城镇布局与形态,推动中心城区赋能升级,深化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增强高端要素、高端产业、高端功能、集聚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二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立城市更新基金,推进海绵城市和韧性城市建设,常态化开展城市体验,更新提升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设施功能。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持续完善“雪亮工程”等城市立体感知网络,推动“创城云”平台与“多多评”、智慧城管等平台融合互通,构建统筹高效的智慧化指挥运行体系,实现一屏观全城、一网管全城。三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提升完善农村牧区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厕所革命”,不断完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
        (三)坚持以德润城,推动市民文明知行统一。一是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挖掘选树先进人物,建立更具仪式感的榜样发布机制,推出各行各业和不同层次的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等典型人物。创新宣传方式,逐步构建覆盖各行业、各领域的好人馆、好人街、好人公园;推动学习实践,组织开展好先进事迹专题展览展示,健全完善关心礼遇制度,树立鲜明价值导向,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引导文明行为习惯养成。发挥《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用,组织学习宣传,促进全民知晓、全民践行。针对文明养犬、飞线治理等城市顽瘴痼疾,进行立法实践探索,以法治化推进创建制度化。发挥媒体监督力量,借助《聚焦》等栏目,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全力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利用文明实践滋养文明风尚。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城乡全覆盖。选优配强文明实践工作力量,完善挂点联系、述职汇报、考核评价等制度,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孵化机制,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建设一批新时代文明实践综合体。
        (四)坚持精美精致,推动文明成果共建共享。精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提升行动,推动城市管理向精细化、常态化管理跃升。一是开展市容市貌整改提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强化常态管理,持续对城乡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提升城乡综合治理水平。继续加强对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管控,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二是开展交通秩序整改提升。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建立健全部门包路口制度,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礼让斑马线、规范有序停车,驾乘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佩戴头盔。聚焦校园、商超、医院、车站等周边,加强部门联动,完善综合治理机制,解决好交通拥堵、车乱停放等顽疾。三是开展社区及背街小巷整改提升。落实“建设单位、城管、社区、物业”四方责任,完善照明、停车、消防、无障碍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农贸市场、便利店、文化站、健身休闲、日间照料等服务设施,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构建15分钟便民商圈、养老圈、教育圈、医疗服务圈。持续推进背街小巷综合治理,重点清理卫生死角,整治乱倒垃圾、乱堆杂物、损坏花草树木等现象,继续加大对非法小广告的查处力度,确保街巷环境整洁优美。四是开展窗口服务整改提升行动。继续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极简审批”鄂尔多斯模式,做优做强“一站式办理”品牌,持续推动窗口行业单位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广泛开展“人民满意窗口”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完善文明用语、行业规范,引导公共服务更规范、用语更文明、态度更热情。持续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法治化建设水平,常态化开设创城服务热线。
        (五)坚持常态长效,推动创建工作规范运行。一是推动出台文明创建奖惩办法。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推动出台文明创建奖惩办法等配套性文件,以制度要求调动干部群众创建热情。二是加强常态长效管理。建设文明城市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强化多平台融通对接,实时调度监测存在问题,持续跟踪问效。聚焦网报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以及数据调取等测评方式新变化,健全“三个清单”管理、“五位一体”督导和“十项常态”机制,运用“台账”管理,推进创建常态长效。三是丰富拓展群众参与渠道。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以聘请文明创建巡察员、监督员,通过话费奖励、发放优惠券等方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持续深化拓展“三民”活动,广泛征求市民群众意见建议,推行“即时反馈、及时处理”和“网格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精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作者:前者为鄂尔多斯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后者为鄂尔多斯市精神文明服务中心创建组负责人
        来源:《鄂尔多斯学拾集》2023年第2期
 
责任编辑:杨雨龙 任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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