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委宣传部、社科联,自治区党校科研处、自治区各高等院校科研处,自治区有关科研院所,自治区各社科类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社科研究创新工程,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设立“内蒙古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经研究,2015年度招标课题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是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的决策咨询类课题。一般课题是指覆盖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研究类课题和决策咨询类课题;为鼓励青年学者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在一般课题中单列青年课题予以资助。 二、决策咨询类课题要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出高水平的对策建议。基础研究类课题要注重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交叉研究,挖掘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三、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中的决策咨询类课题完成时限为6个月到8个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一般课题中的基础研 究类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可跨年度实施,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著作或论文,以立项批复为准。 四、2015年度重点课题资助10项,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一般课题资助50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其中青年课题资助10项。 五、重点课题选题范围参考《“内蒙古社会科学研究课题”2015年度招标课题指南(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选题范围不限,由申报者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战略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展思路自行设计选题、成果形式、研究角度,经评审确定。 六、重点课题的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研究能力),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需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课题的主持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青年课的申报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28日后出生)。 七、申报者一次只能主持申报和承担一个课题。承担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联合会科研课题”未通过验收的不能申报。凡以相近研究内容承担国家社科规划办、国家教育部、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课题的不得申报。 八、内蒙古社科联将以中期评估的方式对立项课题进行监督指导。 九、申报者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课题申报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课题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十、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请于2015年3月28日前,将整理汇总后的《课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研究部电子邮箱,将填写好的《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自治区社科联研究部,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课题申报所需申报材料(《“内蒙古社会科学研究课题”2015年度招标课题指南(重点课题)》、《课题申请书》、《汇总表》、《学科及学科编号参照表》及《“内蒙古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可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公示公告”(http://www.nmgskl.com/channel/skl/col10142f.html)查询下载。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利民街25号 联系人:王瑞鑫 联系电话:0471-4910621 电子邮箱:nmgsklyjb@163.com 附:“内蒙古社会科学研究课题”2015年度招标课题指南(重点课题)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5年2月28日 附件: “内蒙古社会科学研究课题”2015年度招标课题指南(重点课题) 一、经济建设
二、政治建设
三、文化建设
四、社会建设
五、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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